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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颖
昆明日前印发《昆明市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方案》提出,建立以昆明市科技伦理委员会为统筹,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创新主体履行科技伦理主体责任等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中依法依规推进科技伦理治理,推动昆明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秉承“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的科技伦理原则,推动科技活动与科技伦理协调发展,促进科技创新、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相统一。
《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昆明将成立昆明市科技伦理委员会,明确委员会组织架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依托省、市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等行业内顶尖专家,组建昆明市科技伦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明确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以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领域为重点,明晰行业主管部门科技伦理治理责任,推动科技伦理治理要求纳入各行业相关管理;压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推动重点领域单位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开展伦理审查;鼓励科技类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科技伦理治理,积极引导科技人员自觉遵守科技伦理要求。
依法依规开展科技伦理审查。强化国家、省科技伦理规范及制度落实,加强科技伦理风险评估和审查,对纳入国家科技伦理高风险科技活动清单、涉及人和实验动物等科技活动严格落实科技伦理审查制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状态下的科技伦理应急审查机制和配套规则,做到快速响应、迅速处理。支持探索建立区域性或专业性科技伦理(审查)中心以及科技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机制。
按照规范加强科技伦理监管。强化对科技伦理高风险科技活动和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重点监管,有关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各创新主体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设立、审查制度、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结果、执行情况等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纳入国家科技伦理高风险科技活动清单的科技活动加强监管。
压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的监管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健全科技活动全流程科技伦理监管机制和审查质量控制、监督评价机制、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为抓手,建立覆盖指南编制、审批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的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科技伦理监管机制。
严肃查处科技伦理违法违规行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是科技伦理违法违规行为单位内部调查处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发生的科技伦理违法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明确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流程,对科技伦理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加强科技伦理教育与培训、宣传。从科技伦理教育、培训、宣传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压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政府管理部门在科技伦理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具体责任,规范科技伦理知识学习传播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科技人员坚守科技向善的价值理念,进一步增强科技伦理意识,自觉践行科技伦理原则,坚守科技伦理底线,开展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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